婚前买房 如何约定
[size=4][color=#006400]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,买了一套期房还没有还没有交房。首付是他付的,购房合同还有贷款的手续什么的也都是他办的,他的名字。我对象结过一次婚,前面还有个小孩。离婚的时候和他前妻约定住的房子留给孩子的。[/color][/size]
[size=4][color=#006400] 本来刚买的这套房子写谁的名字无所谓的,可是又怕将来万一有什么事,他前妻或者小孩再回来找麻烦,所以房产证想写我的名字。麻烦的是房子贷款是用他的住房公积金办的,我没有住房公积金。现在房产证没法办,听说真的办房产证的话也只能写他的名字。[/color][/size]
[size=4][color=#006400] 所以请教各位大师,如果我们在结婚前以书面的形式约定这个房子是我的,因为其他原因写他的名字,是不是可以??[/color][/size]
[size=4][color=#006400]还要去公证处公证吗??[em04] [/color][/size]
好难!!
其实现在我身边的朋友都是,男的交首付,女的装修,按揭两个人一起还,大家贡献都差不多的啊,办下来房产证有写女的名的,有写两个人名的!以后有事处理起来应该也不太会麻烦! [em05]我倒也不是非要计较什么,谁让我死心塌地的非看好一个二手男人了,顶着这么大的压力要和他在一起肯定是想和他终老一生的。 [em22]
他以前的房子和我没关系,我也不管!商业保险的受益人是他孩子,也无所谓!我们要结婚的房子还要考虑是不是完全是属于我们的,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我对象比我先没了,还要让我跟别人分房子,换到谁身上心里也不会平衡的!!![em219]
虽然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,我会尽最大努力做好“阿姨”的角色,可是原则性的问题还是事先讲清楚的好!![em371] 现在房产证都有两个,一个户主,一个共有产权人,一人一半,这个问题应该问题不大 不安全。
房产产权登记的效力高于其他书面字据。
建议将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。你现在的对象可以列为共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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